如何处理清算清算公司未通知债权人?
一、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可以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公司清算必须通知债权人。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通知、公告债权人等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二、财务账册被法院查封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公司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使公司财务账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查封,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风险提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应当在公司设立以及运营的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1、在公司设立之初,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各股东的权利义务范围,对于保管公司账册、重要文件的责任主体予以明确规定,划清责任界限,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在公司停止营业后,各股东应当及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清算,并留存相关证据以举证证明其已经为履行清算义务采取了积极措施。
三、账册丢失无法清算,公司的小股东需要担责吗
能证明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就不用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没有区分大股东、小股东,而是全部股东。这就意味着,如果账册丢失,公司无法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小股东也可能承担全部的债务。
小股东是否担责主要强调了两点
1、小股东证明积极的履行了清算义务或者未在公司担任职务,也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则不属于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形;
2、小股东如果没控制或保管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的,即使存在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形,也因与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不具有因果关系而不承担责任。
四、账册丢失无法清算,公司股东需要担责吗
需要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没有区分大股东、小股东,而是全部股东。这就意味着,如果账册丢失,公司无法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小股东也可能承担全部的债务。
风险提示小股东是否担责主要强调了两点
1、小股东证明积极的履行了清算义务或者未在公司担任职务,也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则不属于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形;
2、小股东如果没控制或保管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的,即使存在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形,也因与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不具有因果关系而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