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年被离婚,夫妻双方均拒绝离婚,再次起诉还能离吗?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二次起诉能离吗
1、需要结婚证,若有子女也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丢失,请到相关部门补办。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2、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一方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婚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无关,法院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会判决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离婚后便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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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三、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一直不出庭,怎样可以办离婚
1、法官将依法通知被告应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2、对一方以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开庭时间,若联系不上对方可能会适用公告送达程序,国内公告送达程序期限为60天,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确定开庭时间后,若对方依然不到庭,法官有可能会择期再开庭,再次送达,不排除再次公告送达的可能性,若开庭时间被告依然不到庭,法官有可能会缺席判决,准许您双方离婚,若孩子一直由您抚养,则孩子继续由您抚养,财产方面不会给您处理。
四、三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三次起诉也不一定会被判处离婚,因为法院对离婚的案件判决通常不是以几次起诉作为判决依据的,而是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到无可挽回来确定,所以如果真的很想和对方离婚,就一定要找到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却已经是破裂,比如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起诉离婚对方3次不出庭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起诉离婚后,被告方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会对被告进行传票,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拘传被告,离婚案件并不适用于缺席审判制度,若无特殊情况,属于原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