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律师给您的回答是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上就是有关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法律条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二、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能贷款吗。能贷多少钱啊
若是招行个人贷款,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三、名下有两天套拆迁安置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