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份额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一、二手房份额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转让主要所需的材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网签合同、税务申报表等;
2、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等;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原来的房地产证明;
4、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转移文书,涉外的需要公证;
5、涉及限购令规定需提交的材料,如无房证明等;
6、在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需补充证明有关情况的材料。 具体所需资料,请参见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
二、房屋进行转让需要什么具体程序?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我想请教一下外籍人士办理商品房转让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原件);
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购房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门认定的《房屋勘丈表》及房屋平面图两份(原件);
4、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用地面积表》及地籍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6、其他有关文件(如1999年12月1日前购买高标准内销商品房的华侨、港、澳、台胞及外籍华人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资格认定书);
7、空置商品住宅,需提交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商品房注册登记证等。
8、《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以及公证材料。
四、房屋要转让,需要什么程序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五、房屋转让,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且提交原件);
2、提交相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如果是本人,需要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如果是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办理过户应分别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1、提交原房屋的所有权证(原件);
2、提交房屋的买卖合同(原件);
3、提交原公房的购房合同;
4、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的房屋登记表以及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的相关凭证;
6、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7、已购央产房出售的,需要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以及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
8、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将不再提交。以上是房屋转让过户需要什么手续的解答